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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乡镇水厂问题,保障人民饮水安全的提案

日期:2009-03-09 11: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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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中央党派提案


    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是满足人们饮水需求的基本要求。据统计,发展中国家80%的疾病是由不卫生的水和恶劣的卫生条件造成的,其中妇女儿童受危害最严重。在我国,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管理理念的滞后等原因,关系着广大农民饮水安全的乡镇自来水厂普遍存在设施、设备、管网老化陈旧,饮用水质不达标等问题,严重威胁着农民饮水安全。

    一、乡镇水厂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运行管理不好,服务质量不高。目前乡镇水厂普遍存在运行管理等基础工作较差,乡镇水厂的干部职工素质不高、思想观念和工作技能不强,服务质量较差等问题。一些乡镇水厂私营业主以赚钱为最高目标,违规投加净水剂、消毒剂,以牺牲水质为代价以求降低成本,主动投资技改的极少;还有的水厂为节省电费,随意调整机泵工作效率,影响居民正常用水。与此同时,由于安保条件有限,水厂遭遇人为破坏,导致供水管网和设施受损,以及水源被盗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2.技术改造资金短缺。乡镇水厂在设施、设备、工艺和管网改造方面的资金缺口大。中央和各省市财政的补贴主要用于市级供水企业和较大的区级供水企业,乡镇水厂很难从中获得资金支持。

    3.水务管理体制不顺,区县主管部门服务指导少。目前,全国普遍存在水务多头管理的问题,缺乏统一管理的政策服务和规划指导,各区县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五花八门,工作对口的市级部门也非常多,各个部门工作侧重不同,缺乏统筹协调,导致乡镇水厂管理粗放。

    二、关于加强乡镇水厂管理的建议

    1.结合各地实际,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设。各级地方政府应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加快城市供水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重点要结合各地实际,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健全、颁发相关城市供水管理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评定条件,对供水企业资质分等级实施管理,并开展年度资质审查。供水企业资质审查应实行“供水安全、供水水质一票否决制”,从而强化水质管理,保障供水安全。

    2.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必须确保供水企业在合理成本前提下具备适当的赢利和积累能力。由于政府决定自来水价格,水价过低,企业难以维持,投资者更不会有积极性开展技术改造,提高服务质量。但价格也不可过高,否则形成垄断利润,影响社会整体利益公平。应当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3.有针对性地制定水厂改造的扶持政策。针对不同所有制的大、中、小型水厂,出台符合地方实际和市场化运作的水厂改造投资政策,由公共财政给予一定支持,避免对乡镇水厂放纵自流。同时,就不同所有制的乡镇水厂改造而言,应当注意区别对待。如国有、集体性质的乡镇水厂技术改造投资,要以地方财政为主,国家支持为辅。而民营性质的乡镇水厂改造投资,要以企业为主,国家、地方财政资金为辅。

    4.理顺管理体制,成立省级城市水务管理局,对口管理区县水务管理部门,实现省级乡镇以上的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供水、节水、排水行政管理管理工作统一化、专业化,以适应经济大发展需要,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卫生的水。

    5.发挥大厂带动作用,促进乡镇水厂发展。可以将大型水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扩展到乡镇。一方面可以解决镇级水厂小,不易整合的问题;另一方面将大厂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入到乡镇小水厂,对加快乡镇水厂技改、提高水质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