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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特大中心城市建立区域性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建议

日期:2006-12-29 10: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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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由:当前,诚信问题已直接影响到市场体系的健康成长,成为制约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配置资源作用的障碍,也严重制约着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的进程。因此,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制度,对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信用联合征信(以下简称征信或信用征信)是指信用征信机构经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约定,把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储存,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其客户了解相关法人和自然人信用状况提供服务的经营性活动。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信用经济。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然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健全几乎伴生于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全过程。因此,我国信用制度建设必须以国情为基础,遵循按计划、分步骤的发展原则,稳步推进实施。而在特大中心城市建立区域性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作为整个社会诚信工程的第一步,则是具有基础作用的重要环节。

    当前,建立中心城市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必须解决两大“瓶颈”问题:一是信息分散——各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网络处于相对封闭状态,资源无法共享;二是主体缺位——尚无主营信用征信业务和综合服务的专业中介机构。为此,我们认为,建立中心城市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宜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

    “政府主导”既发挥政府的协调和整合作用,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和共享。政府在信用征信系统建设中,应着重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制定统一的标准,建立信息大平台,实现社会公共部门信用信息互通和共享,使企业及个人经济活动有据可查。

    “市场运作”既以市场化方式组建专门的信用征信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运营模式,在法律规范和行业自律框架下,最大限度地收集可用信息,并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输出,为各种信用交易服务。在这种模式下,信用征信机构以市场主体身份出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类信用信息及其衍生服务以商品的价值形态出现,获得这些信息和服务均需支付一定费用,从而构成信用征信机构的利润来源。

   为此建议:
    1、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城市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这项工程的顺利实施,政府应建立正式的信用联合征信管理机构,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监督管理职能。

    2、规范联合征信系统的建设和营运,加快联合征信的立法进程。目前,国内有关信用联合征信的立法处于起步阶段,仅上海、深圳颁布地方性法规,尚无全国性法律,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并尽可能地体现出可操作性。

    3、以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发起筹备成立联合征信机构。第一步,由中心城市政府会同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召集成立公司筹备小组,吸收各职能部门和商业银行参加;第二步,向全社会范围内募集投资方,以股份制方式组建公司股东会,并与各信息所有者签订联合征信协议;第三步,公司正式登记注册,进行内部网络建设和数据整合,实现信用信息实时征信;第四步,资信公司开展对外营运,提供查询和综合服务。

    4、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议各城市组建民间性信用行业协会,并实现如下职能:开展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或接受委托研究立法,提出相关信用管理法律草案;制定征信行业规划和从业标准以及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企业征信行业与政府及各方面的关系;促进行业自律;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等。

    5、加强资信数据库建设。首先,要结合电子政务工程,加强政府资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加大信息采集的深度和广度,保证信用信息更加准确、安全、高效;其次,要加强行业内资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由于企业交易活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专业性,在同一行业范围内,企业的信用资料较为集中,因此以行业为主形成的企业资信数据库是征信服务的另一重要形式;其三,征信机构作为信用信息的统合部门,其资信数据库具有数量大、信息完备、专业化的特点。但是,征信机构资信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建议政府给予政策扶持。

    6、结合征信数据库建立相应的信用奖惩机制。信用奖惩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奖励机制,即守信用的企业联合征信提供中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从而可以帮助其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大其市场交易中的无形资产,并由此得到更多的商业机会;二是惩罚机制,即联合征信系统将对那些有不良信用的企业记录在案,并定期予以披露。同时,政府部门也将根据这些不良记录,在企业评级、工程招标以及其它商务活动中给予限制处理。

    7、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倡导诚信观念,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尽管联合征信系统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发挥奖惩作用,但信用道德教育对行为规范的作用仍不可缺少,只有培育起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才可能充分发挥道德自律与他律的作用,从而让每一个市场参与者既自觉接受良心的制约,又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约束。建议各地政府在培育社会道德环境上,认真贯彻落实以德治国的方针,在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中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使良好的信用观念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向往并追求的社会美德,使人们真正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增强守信的自觉性。也只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才能真正发挥其能效,进而营造出更加优化的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