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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两岸关系中几个常识性问题

日期:2010-09-21 10:46    来源:台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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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常识,普通知识也,已为历史、社会、自然规律所确认,人们在表述过程中不必再加以论证的概念。当然对“常识”可以颠覆,但那是需要论据,并加以论证,为大家所确认的,否则只能贻笑大方。犹如陈水扁执政时期长期担任“教育部长”的杜正胜,其发迹就是因为提出:世界地图倒90°度看,台湾是世界中心。成了世界级的大笑话,却因具有台湾“主体意识”得到李登辉大加赞赏。

有一位作家说:一个基本的规律是,一个社会的常识越多,妄言就会越少。妄言少了,妄为才会少。对台湾而言,这些“妄言”有可能成为他们“妄为”的思想基础。多年来我听到岛内一些有悖常识的说法,出于不争论的理念,往往是以不屑的心态置之一笑,但因为岛内政治生态的变化,这些有悖常识的说法,犹如戈培尔说的,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大意)。导致岛内许多善良的民众受骗上当。近期,李敖的儿子李戡出版《李戡戡乱记》一书,据说,他发现台湾中学课本大量地窜改历史事实,让他无法容忍,经史料考证写此书反驳。他说,课本中竟然写《开罗宣言》证明台湾地位未定。如此颠倒黑白,真叫人难于置信。这样长期“教育”下去,难怪台湾民众会对统一产生抵触情绪。《开罗宣言》文字不多,读者不妨一读,以正视听。全文抄录如下:

《开罗宣言》

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对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致意见。三大盟国决以不松弛之压力,从海陆空各方面加诸残暴之敌人,此项压力,已经在增长之中。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己图利亦无拓展疆土之意思。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独立。基于以上各项目的,三大盟国将继续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斗,以获得日本无条件之投降。 

以上宣言发表于1943121日。1945726日美、英、中三国又发表《波茨坦公告》,其第八条是这样写的:“《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文字已如此清楚的国际文件尚且要颠倒黑白,可见岛内有多少常识已被歪曲篡改,误导台湾民众。我们常常会这样想,这是常识,不必多加说明,简而带过,而岛内有的人却往往会装得很有学问的样子,反而说我们不懂。因此,下面不得已谈几个常识性的问题。

一、关于“中国”

岛内有少数人说,《马关条约》是清政府与日本签订的,台湾要归还也得归给“清国”,清国不存在了,怎么能归还“中国”,故“台湾地位未定”。持这种荒唐说法者在于不懂得“国家”与“朝代”是两个不同的常识性概念。从现代国际法角度来考察,作为国际法基本主体的“国家”是指:有定居民,有确定领土、政权组织,并具有主权的实体。通俗地说“国家”有确定的疆域,有定居民,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而政权组织(或者说谁统治),却是依其意愿可以更迭,但“国家”不变。“朝代”只是这个“国家”里一世系的帝王,或某一帝王的统治时期。否则,岂不将明朝叫“明国”,元朝叫“元国”。近几十年前伊朗的巴列维王朝被推翻了,一个朝代结束了,伊朗还是伊朗,前几年的尼泊尔也是如此。这是很普通的常识。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马关条约》签订前有没有“中国”的称呼,明确地回答:是有的。

1.清·同治七年七月十九日(公元1868年)创刊的《万国公报文选》,最初名称为《中国教会新报》,是个宗教刊物。

2.清·光绪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公元1879年)的《万国公报文选·圣教问答》:“既言耶稣之道即上帝之道,与中国五经暗合,传道于中国正合其宜。”

3.《伦敦与巴黎日记》,作者郭嵩焘时任清政府驻英国大使。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五月初三,他这样写道:“次及中国钦差,嵩焘起作答。”

4.《伦敦与巴黎日记》,作者郭嵩焘,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十一月“亦云希腊古碑多近中国文字”,“此百余年前初见中国书”,“马尔克波罗复由间道至中国。”

5.清·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本《漳州府志》(这个版本实际上是清·乾隆四十一年本,即公元1776年,也就是说下面的例证要提早100年)卷三十:在明洪武初年,“安南王遣使进贺,装其金以请于朝上,曰:‘外国敬天子使,礼宜赆,中国使奉天子命行,宜却!’”

6.清·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漳州府志》卷四十八:“洪迪珍初止通贩。嘉靖三十四、五年载日本富夷泊南粤得利。自是岁率一至致富巨万,尚未有引倭为寇实迹,或中国人被掳掠,辄以物赎之,遣还其人,人颇德之。”

7.刊于清光绪五年(公元1879年)十二月二十日《万国公报文选·忠孝辨》:“我自五帝至今。”这个例句说明那时候“国家”概念与“朝代”概念已分清了。

为了加强说服力,《马关条约》签订之后的例子就不引用,况且引不胜引。

当然,“中国”作为一个词,整个源流变化已产生多个义项,这里说的是其国际法中的定义。同时也要指出,晚清在一些日本、朝鲜甚至日据时台湾的报刊、文件、口语中也出现过“清国”的提法,这是因为当时他们对源于欧洲的“国家”主权概念还模糊不清,将“朝代”与“国家”混为一谈,尤其日本,他们认为天皇“万世一系”,常与“国家”等同。总而言之,现代国际法的常识告诉我们,“中华民国”代表“中国”接受日本归还的台湾是理所当然。同理,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中华民国”接受台湾也是合理。眼下只是要和平解决内战所造成的歧见,为全民族的利益,“搁置争议”罢了。

二.关于“闽南”

岛内有人说,他们祖先移民台湾时,尚未有“闽南”一词。“闽南”一词产生时,两岸已隔离。

笔者于一九四八年一月随父母从台湾来到漳州,立即进入小学,在同学交流中指称自己的籍贯时,用 “龙溪”这样的地理概念远多于“漳州”,其时“漳州”是“龙溪县”的城区,“漳州府”已被“龙溪行政专员公署”取代,只是一个省的派出机构。“漳州”概念使用多起来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漳州”从龙溪划出成立“市”(后称小市),才为民众所广泛地用于对城区的称呼。而 “闽南”一词,因受“闽南十八洞”等家喻户晓的民间故事影响的原因,所以“闽南”的知名度更高。上世纪七十年代,大概是“文革”结束前后,我在漳州华侨旅行社见到一位多年没有回国的老华侨,交谈一阵后,他是这样问的:“先生是闽南的五县人,还是七县人?”(五县指泉州,七县指漳州)。根据政府文献记载,早在明朝嘉靖年间,人们就开始广泛使用“闽南”一词简称福建南部,甚至包括外国人也广泛地使用“闽南”一词,请看下面的例句:

1、明嘉靖间(1547-1549)闽浙巡抚朱纨《阅视海防事》(见《明经世文集》卷205《朱中丞甓余集》):“泉州之安海、漳州之月港乃闽南大镇,人货萃聚。”

2、耶苏会士契林诺,《闽南方言与西班牙卡斯蒂利亚语对照字典》,菲律宾,1604年,书藏意大利国家图书馆。

3、《中文西译闽南语西班牙文对译字典》,明万历三年(1575年)。

4、明隆庆四年(1570年)南澳副总兵题诏安县梅岭镇果老山:“闽之南,实为要害,往遭寇虐,殆无宁日。……”(石刻,今尚存)

5、明万历十年(1582年)南路参将李趋题诏安县梅岭镇果老山:“余昔从兄天衢分镇闽南,闻玄钟有奇石,大观矣。……”(石刻,今尚存)

6、《清人别集总目》(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0.7)著录:

闽南文抄》清蔡世钹,字邵源,号石坪,玉山人。清道光刻 味蕉小寮集本(丛书综录)一卷本,(上图)(江西)。

闽南竹枝词》清申翰周,排印本,(泉图)。

7、《闽南杂詠》 袁绶(1795-?)女,字紫卿,钱塘人。袁枚孙女,袁通女,上元吴国俊妻。同治3年尚在世。

光绪18年勤裕堂排印《随园三十八种》本(丛书综录)

宣统二年其孙吴廷锡排印本

上海文明书局石印本(泉州)

8、清郑泾《云霄驿》诗:“地尽闽南古戍场,依山设险向临漳。城无百雉多戍伍,村止三家亦女墙。”

9、汪春源《窥园留草》序言 重光作噩(辛酉)(1921年)

“春源亦弃家避地,彼此流落闽南,终以劳燕分飞。”

10、《百年厦门》(谢春池著):

“《中国新字》卢戅章编,1913年,厦门闽南书局石印出版。”

19156月,福建巡按史许世英巡厦,题“闽南耆宿”匾赠卢戅章。1920年,吴稚晖向陈炯明推荐卢戅章,曰:“闽南欲作文化运动,不可无此君耳!”

11、《古籍版本题记索引》,(上海书店,1991.6)著录:

闽南唐雅》十二卷,明费道用辑

刊本,见清沈初等编著《浙江采集遗书总录(十集)》,清乾隆二十九年(1774)刊本。

12、《福建地方文献及闽人著述综录》:

闽南唐赋》六卷,清侯官杨浚辑,清光绪二年(1876)重刊本(省图)(师大图)

要举例的话,查一下解放前厦门、泉州、漳州的报刊及各种著作,恐怕列出上万条都有可能。

其实现在的台湾也广泛使用“闽南”一词,即使是民进党执政时期,不仅报刊,官方也常使用(下面会举例)。

三.关于“闽南语”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李登辉坐稳“总统”之后,大力推行“本土化”(“在地化”),做为台独运动,拒绝中国身份的一个组成部份,也就拒绝和无视使用同一母语的其他华人。2007515日的《参考消息》刊一题为《无知是两岸最大敌人》的文章,说一些台胞到大陆惊讶“大陆会讲台语”。民进党早期重要人物,陈水扁执政时的前国安会秘书长康宁祥曾闹过这么一个笑话:多年前他第一次到新加坡访问,有个惊人的发现,他发现新加坡居然也会讲“台湾话”。全国政协前副主席张克辉也说过一个笑话: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一台胞到厦门,兴奋地感觉台湾的影响力很大,因为连厦门也讲“台语”。将闽南语直接称为“台语”,割断了语言的脐带,看不到台湾之外讲同一语言的人群。

之后, 随着两岸交往的密切,台湾的方言歌曲在大陆,尤其是闽南一带广为传唱,大陆有关管理部门为了避免这种方言的称谓混乱,在一些娱乐场所将“台语歌曲”正名为“闽南语歌曲”,不意却引来一些质疑,说这是伤台湾人民的心,其实这是因为他们对语言学的常识认知不足引起的。

由于世界语言十分复杂,为辨析称呼和研究的方便,语言学家按谱系分类法分出最大的语言系属逐渐细分。汉语是归在“汉藏语系”。同语系内,按各种语言之间的亲属关系的远近,可分为若干语族,同一语族再按关系的远近分为若干语支。闽南语即是汉语八大方言之一,这个名称在国际语言学界已公认了。语言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以词汇为建筑材料,以语法为结构而构成的体系,简单的说,语言的谱系是依据语音、词汇、语法三要素进行科学分类。不能因为你自我膨胀,要显示“主体性”,自称你是什么语,人家就要听你的。在世界语言的谱系分类上确实有“台语”一词,但这和台湾方言完全不是一回事。在语言学中,“台语”是“壮侗语族“的别名,又称“侗台语族”或“台语族”,是汉藏语系的分支之一。

实际上台湾岛内也广泛地接受“闽南语”的称呼,陈水扁执政时期,其“教育部”在“去中国化”是特别卖力的,但由其“钦定”的闽南语词典,正式名称为《台湾闽南语辞典》(总编纂:董忠司),而不用“台语词典”的名称。20073月仍是陈水扁在执政,苏贞昌任“行政院长”,其“行政院”制定了《国家语言发展法》,这个法去除国语、方言的概念,将闽南语、客语、北京话、原住民语言等,都称为“国家”语言(这个法案的提出,其时遭到泛蓝的质疑,认为没有确定国语<指普通话>将给教学带来麻烦,这事这里不讨论)。可见民进党也认同“闽南语”这个称呼(见《中国时报》2007.3.21)。

换个角度,如果说:“你讲台湾话”,或说:“我讲台语!”笔者认为没错,因为闽南语里,有人讲的是“厦门话”、“泉州话”、“漳州话”、“潮州话”,甚至漳州有人讲“石码话”、“长泰话”,这都是人们生活交流的正常表述,不必介意将之政治化,连最讲究意识形态的斯大林都说语言是没有阶级性的。一种方言,随着时代的变迁,人类的交流活动,其词汇、语音、腔调会产生演变,如潮州话在语言学里归闽南方言,但泉、漳人与之交流就显得吃力。语言是在发展演变的,但其生活用词和语法却相对稳固,这也就是语言学家可以对世界复杂的语言进行语系分类的基础。

为了和平稳定,在两岸关系上,大陆强调“求同存异”的原则,并努力扩大“同”,以减少“异”的位置,并对“异”采取淡化、模糊化。其实两岸关系中有些“异”是台湾岛内一些别有用心者,或缺乏常识者杜撰出来的,是假命题,当然也有一些“异”是两岸的时空错位形成的。这些年来两岸关系有个奇怪的现象,只要大陆坚持原则,或阐明一些真相,不管是泛蓝,还是泛绿就大声喊叫这会伤台湾人民的心,以吓唬大陆。但我就不相信台湾人民的心真的就那么脆弱,需要用违背历史真实的东西去哄他们。我看还是西方那句谚语“上帝归上帝,凯萨归凯萨!”说得好,解放思想,把真实的东西告诉台湾人民,或许更能减少“异”。要化解“异”,单靠密切的经济往来的物质化关系是不够的,马英九上台后几次的县市级选举泛蓝屡屡失手,可见台湾选民有经济政策支持马英九,选举时支持泛绿的倾向。所以问题还在于加深两岸的情感,更多的应是着力于文化的认同和深化感情的融合,而且是从最容易贴近的文化入手,促使情感的交流,情感交流需要“真”,促进互信,所存之“异”就逐渐减少了。(作者为台盟中央两岸关系研究委员会主任陈正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