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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直接“三通”开创两岸经济合作新局面
台盟网     日期: 2006-12-29      【字号      

    案由:实现两岸直接“三通”是祖国大陆的一贯主张。当前,祖国大陆主张排除政治因素干扰,将“三通”作为两岸经济行为和商业活动协商解决,正是以两岸同胞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要为优先考虑的务实做法。我们要利用“小三通”产生的积极成果和边际效应来扩大影响,推动直接“三通”,开创两岸经济合作的新局面。

    十几年来,经过两岸人民不懈的努力,两岸关系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实现了人流、物流、金流、资讯流等全方位的交流。台湾民众赴大陆的人数每年以18%的速度递增,累计已达2400多万人次。两岸之间的贸易平均每年以26%的速度增长,两岸贸易总额达2,679.3亿美元。西进大陆的台商在岛内进行的采购,改变了台湾贸易进出口结构,推动了两岸物流的快速发展,使台湾成为大陆的第四大贸易伙伴,大陆成为台湾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截至2002年11月,台湾对大陆的出口占台湾出口总额的25.1%,两岸经济贸易的依存度达16%。1991—2001年台湾对大陆出口的贸易顺差累计1627亿美元,成为维系台湾经济成长的一个重要动力来源。台湾民间资金投向祖国大陆的流速加快、流量不断增加,目前,祖国大陆累计有5.57万个台资项目,实际利用台资331.1亿美元。台湾近2000家从事对外投资的厂商中,已有75%到祖国大陆投资。6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一半到大陆发展。而在未来有海外投资计划的厂商中,还有77%打算投资大陆。

    可见,海峡两岸之间早已构成了“一个市场”,经济互惠架构已然形成。实现两岸直接“三通”,是海峡两岸共同优先的议题,也是台湾求生存、谋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当务之急。最近,台湾民意调查显示,60—70%以上的台湾民众赞成立即全面“三通”。

    可是,台湾当局罔顾台湾民意和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不断设置障碍阻挠“三通”。2000年底,陈水扁当局为缓解执政压力,单方宣布自2001年1月1日起允许金门、马祖与厦门、福州通航,并称之为“小三通”。但是又对“小三通”强加了诸多限制。由于“小三通”本身存在许多先天性的障碍,致使许多技术性问题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协商解决,其成效自然大打折扣,不但难以满足岛内广大民众的要求,其中还存在种种不便和对人、货的安全隐患。目前,尽管两岸有11家航运公司经营18条两岸三地航线,5年共运输100多万个集装箱货物,但运输总量还不到两岸贸易货物的20%。台湾货物、邮件、人员往来因中转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高达十多亿美元,浪费的转运时间,更是不计其数,直接加大了台商的经营成本。岛内投资环境也受到直接影响,2001年岛内民间投资大幅衰退27%;外商对台投资下降32.6%,去年上半年同比又下降47.9%。许多外商还把设在台湾的营运总部迁往上海等地。

    争取和平统一,谋求共同发展,是海峡两岸中国人在二十一世纪肩负的历史重任。两岸直航关系到广大台湾工商业者的切身利益,可以为广大台湾同胞带来诸多便利。事实证明,“三通”每前进一步都能使台湾直接受益。因此,两岸直航不仅事关台湾工商业者的权益,还能够为广大台湾同胞带来更多的实际利益。祖国大陆始终将以民为本、为民谋利作为解决“三通”问题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积极推动两岸直接“三通”。从“小三通”的实践和今年春节台商返乡情况来看,采取以间接促直接、以局部带全局的积极、灵活、务实的做法,有利于扩大影响,争取台湾民心,也是拉紧两岸关系的重要举措。为此建议:

    1、在总结“小三通”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操之在我”的方针,巩固“两门协议”、“两马协议”取得的积极成果,扩大两个协议对澎湖和台湾西海岸产生的边际效应,争取通过“小三通”突破台湾当局的政治壁垒,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推动两岸直接“三通”。

    2、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反“独”促“通”工作。“小三通”要按照全面直接“三通”的规模和要求做早、做真、做实、做大。建议在福建沿海已经开放小“三通”的口岸,添置通关检查、检疫设施;配置海关、边检和检验检疫常设机构和人员;根据两岸中转人、货流量的概算,科学制定定期客、货班轮计划,以适应未来金马中转常态化的要求。另外,进一步做好直接“三通”开放新口岸的选点布局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以两岸民间对民间、行业对行业、企业对企业、港口对港口间的交流;鼓励两岸服务产业合资、合作,促进两岸经济全面融合,促使台湾当局尽早解除对祖国大陆人、机、船、货的限制,实现人流、物流与金流在两岸间充分、自由地移动。

    3、根据目前台湾单向操作两岸局部通航、台湾方面政策不配合的现实情况,主动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简化台湾同胞往来通关、签证等各项手续,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让他们多停留一些时间,使金、马逐渐成为连接台湾与大陆的便捷通道。运用国际规则对航管、货代、海事纠纷和海难救助等进行规范,以确保两岸人、货运输安全,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以争取台湾民心。

    5、通过局部通航,将两岸小额贸易从“海上”引到“陆上”进行规范,遏制海上走私活动。同时要严把大陆输台民生用品的质量关,以维护祖国大陆商品的信誉。
6、本着互补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两岸物流、旅游、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创造两岸经济全面融合,不断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