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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鉴台湾经验 推动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提案
来源:台盟中央研究室     日期: 2014-03-03      【字号      

  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衔接,构建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立交桥”,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然而,目前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衔接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在中职升入高职的选拔考试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权重不高。以上海为例:上海的高职高专自主招生,采取分组报名联考的形式。理化技能操作测试仅为20分,专业基础理论测试为150分。可见,专业技能测试不受重视。大多民办高职院校为招到更多学生,在自主招生中,对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完全是走过场,甚至根本不进行该项测试。

  二是中、高职的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重复,影响了学生职业技能的持续养成。以上海为例:中、高职院校相同或相似专业在教学上存在两方面的问题:第一,开设科目重复。中、高职课程名称相同的科目较多,特别是财经类、管理类等专业相同率达80%以上;第二,课程内容重复。在对一些中、高职院校名称相同课程的内容进行对比后发现,知识点和技能点等重复率较大,一般重复率在30%—60%之间。

  三是部分中职生进入高职后,文化基础课跟不上高职教学要求。高职院校招收的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其课程计划主要是以普通高中生为起点进行设计的。而有些中职院校根本不开设英语、数学等基础课,很多进入高职院校的中职生入学后不得不组织文化基础课考试,根据学生的不同水平,分班补习文化基础课,打乱了高职的培养计划。

  四是民办高职院校占独立设置高职院校的一半,这些院校办学经费普遍不足,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由于经费不足,部分民办高职院校办学条件不尽如人意,在专业设置上,偏重于办学成本低的金融类、旅游贸易类、综合通用类等专业,而市场紧缺但办学成本较高的工科类专业(如机电一体化、数控)则较少设置。同时,高职院校师资力量薄弱。民办学校无法享受到公办学校所享有的国家补助、土地划拨等福利待遇。

  与大陆有着相同文化背景的台湾地区有着较为完备的职业教育体系,中、高职衔接沟通顺畅,为台湾地区培养了大量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促进了台湾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是:

  一是各层次职业教育衔接顺畅。其衔接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高级职业学校(即职业高中)与高等专科学校(2年制)、技术学院(4年制本科)的衔接;另一种是高等专科学校与技术学院(2年制本科)的衔接。目前就读技职体系的学生,约占全台湾地区“国中”以上学生的四至五成,这是台湾技职教育的一大特色。

  二是提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中职进入高职选拔考试中的比重。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公布“98学年度四技二专多元入学架构”,除维持原有的统一入学测验外,又新增了甄试入学测验,使考生有二次选择机会。

  三是推行中、高职专业相通的办学模式。主要模式有:中、高职专业对口培养模式;多段一贯制培养模式。且中、高等职业教育有合理分工,体现较高的培养效益。

  四是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与高等职业教育院校间建立策略联盟,整合教学资源。通过构建策略联盟,强化了二阶段课程的衔接、教师合作进行项目研究、加强与产业界的合作、推动校际资源垂直分享,有效强化双方的互动与伙伴关系。

  五是对民办职业学校进行经费资助和奖励,提高办学质量。特别是对私立大专院校大力扶植,台湾《私立学校法》规定:各级“政府”应给予私立学校补助、奖助,并编列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其对大专院校的补助、奖助,补助是按在校生人数计算的,奖助则是根据绩效评鉴奖励的。

  因此,建议借鉴台湾地区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衔接的制度与实践经验,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技能型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打造我国高级技师的摇篮,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第一,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实现技能型人才培养向上延伸。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探索构建职前与职后、中职与高职专科、高职专科与技术本科、技术本科与专业硕士等紧密联系的通道,形成开放、灵活、顺畅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

  第二,改革招生制度,拓宽中职生进入高职院校的渠道。改革高职高专院校自主招生和“三校生”考试制度;增加技能优良的中职生免试进入高职的渠道,让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者免试进入高职;通过学分转换,让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中职毕业生重回学校就读高职,实现高技能人才的非连续性培养。

  第三,以职教集团为抓手,整合职教资源。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可以在政府支持和主导下,各省(市)成立职教集团,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协调作用,在集团内统筹使用教育费附加。建议以专业或者区域经济产业为纽带,建立校企、校校间新型的合作伙伴关系,综合考虑各级各类职教培训资源,逐步实现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和中职学校的资源共享,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实际动手能力和较高综合职业素质的青年高技能人才,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劳动者中的比重。

  第四,对民办高职院校进行经费帮助,提高办学质量。鉴于目前民办教育投资者财力有限、开设高职专业(特别是二产类专业)确有困难的实际情况,建议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政府给予民办高职院校一定的投资,或采取适当的经费补贴和奖励政策,鼓励和扶持民办高职院校发展工科类及面向二产的市场短缺专业,改善与优化民办高职的专业结构。

  第五,严把中、高职贯通专业审批,强化教学质量管理。针对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对专业本身要求的特殊性,在审批贯通培养的专业时,建议教育部门根据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认真调研行业、企业用人需求,研究专业技能人才成长的特殊性,对于确实需要较长时间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反复训练的专业,批准其实施贯通培养。另外,在实施一体化培养的专业教学中,充分考虑到学生学籍管理的特殊性,确保教学计划有效落实。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适用、有效的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对中职、高职、本科课程内容进行统一安排,既做到循序渐进,又避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