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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前后台湾的粮食政策与粮食问题
    日期: 2012-03-15      【字号      

今天是“二·二八”事件发生65周年。引发“二·二八”事件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因粮食减产,加上19472月初上海爆发“黄金风潮”,大陆通货膨胀传导到台湾,使台湾米价飞涨,有段时间市场上甚至买不到米,形成“粮荒”,是引发民怨、导致“二·二八”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民以食为天,粮食问题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容忽视的问题,这里想就“二·二八”事件前后台湾的粮食政策与粮食问题,简要谈一谈。

米是台湾人民的主要食粮,很长时间以来也是台湾的主要外销产品,日据时期,为了日本本土工业化和都市化的需要,殖民政府非常重视台湾稻米生产,蓬莱米的研发与推广就是重要的历史事件,加上化学肥料的广泛施用,水利工程的兴修建设,农会和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组织的配合等因素,日据时期台湾稻米产量有很大提高,米的单位面积产量在1910年代是每公顷产糙米1,379公斤,1920年代增至1,594公斤,到1938年达到日据时期的最高水平,每公顷米产量为2242公斤,该年米的总收获量则达到将近138.8万公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台湾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稻米的种植面积和产量都逐年下降,但每年的糙米的产量仍在100万公吨以上。1945年,受战时化肥输入减少,一些水利工程因疏于维护而失去灌溉排水功能,部分农田受盟军飞机轰炸而遭到损坏,以及日本征召台湾青年上前线、致使农业劳动人口减少,再加上该年6月、9月均出现大范围暴风雨天气,全省水稻受灾面积将近两万公顷等因素影响,台湾稻米生产大幅减产,该年糙米总产量仅约58.5万公吨。有学者估算,该年全台食米总需求量至少要94.6万公吨糙米,需求量与产量之间的巨额落差,使光复之初前来接收的行政长官公署即面临岛内严峻的粮食短缺问题。

如何应对这一问题?省政当局一方面自然将恢复农业生产、增产粮食作为农林施政的首要目标。1946年,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农林处权衡缓急,就将近期目标(五年建设计划)确定为恢复战前生产水准。但因为化肥不足,水利工程的维修、兴建需要大量资金,农业技术指导人员缺乏等诸多困难,光复初期台湾粮食增产比较缓慢。1946年,台湾糙米产量约为89万余公吨,仍未达到岛内的总需求量。

解决粮食问题的另一途径是对粮食流通与消费环节的管理。日据末期,殖民政府曾在全台实行严格的粮食统制政策,对粮食的收购、配给、储藏、加工、输出、价格等全盘统制管理。都市实行严格配给,农村则除留下最低自用量外,全部由政府强行收购,并鼓励台人以番薯代替米食用。19451025日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正式接管台湾后,面对米粮严重不足的问题,试图通过沿用日据后期的“总收购总配给制度”,以全面征购、计口授粮的方式渡过危机。19451031日,行政长官公署公布了《台湾省管理粮食临时办法》,要求农民将自用以外的粮食全部卖给政府委托的地方农业会仓库,食米供应方面,人民可以设店零售,但零售价格每百公斤不得超过166元,并暂时禁止米谷外销。该办法颁布后,民间余粮一律封存,行政长官公署还计划在完成米谷收购后,继续办理粮食配给。但由于收购价格较低,且此时各地方政府还在办理移接中,政府公权力也很有限,所以地主、农民都不肯将稻谷缴售,政府手中无法掌握粮食,粮食配给自然无法实行,对米价也就难以控制,在黑市上米价不减反增,粮食问题因此反而更趋向严重。次年111日,行政长官公署不得不宣布废止这一临时办法,取消总收购总配给制度,允许省内粮食自由买卖流通。

194631,行政长官公署成立粮食调剂委员会,由警备总司令部参谋长柯远芬任主任委员,长官公署秘书长张延哲、粮食局长吴长涛、警备总司令部处长熊克禧等三人出任副主任委员,并聘请社会人士为委员,负责调剂民食、平抑粮价、取缔囤积、畅通粮源等工作。该委员会还委托在日据时期即从事粮食工作的李连春,和全省产粮区的乡镇农会、大地主、大农户、大粮商等商量、劝导,使其出售稻米。行政长官公署还曾向大陆其他省份借调粮食,也曾借调军粮,通过种种手段增加粮食供应。在省政当局的多方努力下,19466月第一期稻米收获后,台湾米价有所稳定。

1946年上半年的米价上涨虽暂时得到控制,但经过此番折腾,台湾政府和民间的存粮都几乎用磬。因此当1946年底青黄不接,米价上涨卷头重来之时,政府对于平抑米价的能力更为有限,粮食问题因此更为严重,并引起台湾社会的不满情绪,不少人怀疑粮食被政府运到大陆。

“二·二八”事件之后,为平息台湾社会的不满情绪,省政当局在各方面进行了一些政策调整。针对粮食问题,台湾省政府在194751日公布《台湾省粮户余粮及合作社粮商存粮办法》;510日,废止余粮登记办法,并订颁余粮售卖管理办法;512日,撤废省粮食调剂委员会;79日,通过粮食收购办法,并改进随赋征购稻谷与肥料换谷政策。一系列的粮食政策,旨在降低农户损失,并和粮食大户形成竞争削价的局面,从而稳定粮价。与此同时,进一步推行粮食增产政策,鼓励粮食作物的种植,1947年台湾糙米产量达99.9万公吨,此后逐年增长,至1950年超过了战前最高水平。粮食管理方面,各项制度也逐渐形成。为了加强政府对粮食的供应与调节,粮政机关先后采取了多种方式掌握粮食。除1946年第一期开始实行的田赋征收实物、公地佃租折收实物外,1947年起,又先后实行了随赋带征县级公粮、随赋收购粮食及大中户余粮收购、肥料换谷、豆饼换谷等等。因光复初期的“粮荒”之鉴,加上后来军需民食不断增加的需求,很长一段时间内,增加粮食生产、充分掌握粮源,成为台湾粮政机关工作的重心。也因为粮食产量逐年增加,政府掌握粮食数量充足,进入1950年代后,台湾岛内粮食消费无虞,粮价基本稳定。(作者为中国社科院台湾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程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