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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涉台婚姻现状
台盟网     日期: 2006-08-29      【字号      

    随着海峡两岸人民的联系和交流愈加频繁,两岸同胞相互通婚的现象也渐趋增多。涉台婚姻,从广义上讲是指两岸间现存的婚姻关系;狭义上指在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台胞回大陆探亲后,两岸人员频繁往来而形成的新的两岸婚姻。

    一、涉台婚姻现状

  从1988年南京市有第一对涉台婚姻,至2000年止,我市共办理涉台婚姻914对,其中大陆女性嫁给台湾男性的897人,占总数的98%;台湾女性嫁给大陆男性的仅17人,只占2%。这一现象显示,两岸通婚基本上是以台湾男性居民前来大陆寻偶的结果。

  二、涉台婚姻特点及成因

  (一)台湾当事人的年龄大大高于大陆当事人的年龄

    据统计,结婚当事人中的台湾配偶以31-40岁者占多数,共385人,占总数的42%;其次是41-50岁248人,占总数的27%;再次是60岁以上189人,占总数的21%。另外,20-30岁50人,占总数的5%;51-60岁42人,占总数的5%。大陆一方以20-30岁者占多数共428人,占总数的47%;其次是31-40岁289人,占总数的32%;再次为41-50岁者83人,占总数的9%;51-60岁70人,占总数的8%;60岁以上者44人,占总数的5%。再从通婚者双方的年龄差来看,丈夫年龄大于妻子1-5岁的,占结婚总数的26%;再次是相差6-10岁,占结婚总数的25%;相差11-15岁的,占结婚总数的23%;相差16-20岁的占结婚总数的13%;相差21-30岁,占结婚总数的10%;相差31岁以上的,占结婚总数的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台湾当事人的年龄大大高于南京当事人的年龄。开放初期,涉台婚姻主要是年龄较高的去台老兵和探亲台胞,因而成婚年龄偏大。近年来,大批中青年台胞来宁经商、工作,这些人员有些是离婚或丧偶的,因此他们的年龄较南京市居民的年龄偏大。据已有的情况来看,可以认为:两岸通婚的年龄状况基本上是"台湾老夫"娶"南京少妻"的模式。这种婚配年龄模式是否会影响未来婚姻的稳定性,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多数当事人通过介绍而相识的

  据统计,至2000年止,我市涉台婚姻经由父母长辈、同事、朋友介绍认识的为606人,占总数的66%。但是也有34%的婚姻是当事人自己在相互交往过程中结识、进而产生感情的。如:南京市超群电子中心的朱先生在深圳也办有公司,台湾省台北市的方小姐1998年去深圳朱先生的公司办事,两人相识。经过两年多的交往,双方从性情等各方面都觉得十分的相投,于2000年在南京市登记结婚。

  (三)台湾配偶的教育程度略高于内地配偶

  台湾配偶受过专科、大学、大学以上高等教育程度的占结婚总人数的37%,南京配偶受过专科、大学、大学以上高等教育程度的占结婚总人数的30%;台湾配偶受过高中教育程度的占结婚总人数的45%,南京配偶受过高中教育程度的占结婚总人数的39%。社会学家认为,缔结婚姻关系的双方如有比较相当的文化教育背景,将有利于婚姻关系的巩固。

  (四)台湾配偶的职业多数为商人

  我市涉台婚姻的男女双方职业情况表明:台方中商人和职员的比例较高,商人占总数的45%,职员占总数的22%。这主要是因为,1992年之后,随着我市台资企业的增加,在宁投资经商、工作的台胞日益增多,他们与南京的女性在长期的接触中产生了感情,结婚成家。而南京一方配偶的职业则多为待业和干部。待业的人占总数的43%,干部占总数的15%。当然现在对待业的界定,已与过去待业的说法在性质上已有很大的不同。因为现在的待业人员中也有应聘在一些公司做事的。

  (五)台湾一方的婚姻状况比较复杂

  通过对914位台湾一方当事人的前次婚姻记录的全面了解,发现其中台湾一方当事人属于未婚的占总数的61%,离婚的占总数的31%,丧偶后再婚占总数的8%。我市的婚姻当事人属于未婚的占总数的68%,离婚的占总数的24%,丧偶后再婚占总数的8%。但台湾一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是否确实为未婚的,应该持审视的态度。因为,有的台湾老兵1949年前去台湾,其在大陆是有妻子的。去台后,这些老兵没有在台湾的户籍上登记原配偶等情况。这些人回大陆想成婚,一定要在原配偶过世或另嫁人的情况下才能再婚,否则台湾一方当事人只有在解除原婚姻关系后才能再婚。1997年,我市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办理《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上明确规定:台湾居民除了出具有关证件、证明以外,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定居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应当提交大陆原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赴台湾前的婚姻状况证明。一徐州籍老兵与南京居民前来登记结婚,我们按规定让台湾老兵出具徐州公证机关出具的赴台前的婚姻状况证明。几天后我们收到老兵儿子由徐州报社寄来的信件,信中讲述了他父亲去台后,母亲一直没有再嫁,一个人含辛茹苦地将他带大。现在终于见到了等待四十多年的父亲,作为儿子他要衷心地感谢南京市民政局对工作认真负责,使他们全家团员。虽然这次团聚也许意味着他们全家的再次分离。

 

    (来源:南京民政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