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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两岸经贸关系大事记
台盟网     日期: 2006-08-21      【字号      

1月

    1日  台当局开放所谓“赴国外留学或旅居国外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的大陆民众赴台观光旅游。由于限制条件严苛,截至4月底,仅有6批、共78人抵台旅游观光。

    5日  澳门特区政府允许台驻澳机构“台北经济文化中心”为澳门居民及经澳门赴台的大陆居民、外国人办理入台证件和提供旅行服务。

    16日  台“行政院会”通过“加入WTO两岸经贸政策调整执行计划”,包括开放两岸直接贸易、分阶段扩大开放大陆物品进口(含农产品901项,工业产品1225项)、调整大陆物品进口审查机制,以及强化大陆物品进口防御机制。

    24日  钱其琛副总理在纪念江泽民对台发表和平统一八项主张讲话7周年纪念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表示愿意听取台湾各界人士关于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密切两岸经济关系的意见和建议。

2月

    1日  大陆相关单位全面暂停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业务。

    4日  海协会第一个境外办事处在澳门正式挂牌成立。

    5日  首批海外大陆游客13人从日本大阪抵达台湾。

    13日  台“财政部”修正发布“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办理大陆地区汇款作业准则”及“台湾地区银行办理大陆地区进出口外汇业务作业准则”,台外汇指定银行经财政部核准者,可与大陆地区银行办理两岸汇款及进出口外汇业务。

    15日  台“经济部”宣布建立定期检讨及建议开放输入大陆物品的程序。

3月

    11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宣布核准台湾世华银行在上海浦东、彰化银行在昆山设立代表人办事处。

    29日  台“行政院”公布开放台商赴大陆投资设立芯片厂的原则,以小规模、低度开放为原则,项目以旧有设备(含8英寸及以下)作价投资为优先,并限定2005年以核准3座为上限。

4月

    2日  台“立法院”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开放“陆资”赴台投资土地及不动产,准许台商投资盈余汇回台湾可自纳税额中抵扣;并办理六个月期限的大陆投资台商补报备登记。

    15日  岛内报纸报道,据台“经济部”统计资料显示,自2001年11月起,大陆已超过美国,成为台最大的出口市场。

    17日  台“行政院”通过“企业营运总部推动方案”,给予在台设立营运总部的企业,其海外子公司汇回权利金、研发管理服务费、投资收益等收益免缴营所税的优惠。6月12日实施相关租税奖励办法。

    24日  台“经济部”公告“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制造业或农业禁止类之产品项目”清单,将台商赴大陆投资业别项目的分类由“许可类、禁止类、专案审查类”三类调整为“禁止类、一般类”二类,以配合2001年11月20日发布的大陆投资新审查机制。

    30日  台当局简化大陆地区专业人士赴台手续,将原先须于预定来台之日2个月前提出申请,简化为10个工作天。

5月

    6日  岛内报纸刊登对台“行政院副院长”林信义的专访,林称两岸“三通”是必走的路。“从人流、物流的成本角度来看是必要的”。

    6日  台报报道指出,岛内科技业在两岸投资的布局正在形成“台湾研发大陆生产”的分工体系。

    8日  陈水扁在金门发表所谓“大胆讲话”,称两岸关系正常化必须从经贸关系正常开始作起,两岸必须重启协商大门,两岸“三通”是必须要走的路。

    10日  台“香港事务局”驻香港国际机场办事处正式启用。至此大陆人士赴台在香港机场内即可办理换领赴台旅行证。

    10日  台实施第二阶段“开放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推动方案”。准许赴海外旅游或商务考察的大陆人民转赴台湾观光。

    13日  台“入出境管理局”表示,即日起开放未具公务员身份的一般民众利用网站或传真办理办理申请进入大陆许可。

6月

    19日  台“行政院”通过“陆委会”提报“小三通”政策调整案,扩大金马地区大陆农工产品的进口项目,并将配合减免关税方式,逐步消除小额贸易。同时将以福建为试点,有限度开放台湾货品单向中转至大陆地区。并同意以专案核准的方式,试办澎湖与福建地区的直航。

    26日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指出,我们认为,目前两岸直接“三通”已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只要能按一个国家内部事务处理两岸直接“三通”相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民间、行业或公司间协商的办法,完全可以达成共识,尽快地通起来。

    29日  台港就新的空运航约完成谈判,并签署“有关台港之间空运安排”新约,就航空公司提供两地之间往来的客、货运航班、运量及法律规范等事项达成协议。自7月1日起生效,为期五年。

7月

    1日  台“经济部”开始受理未经核准迳赴大陆投资的台商半年补办申请许可。

    4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开放中国、中国工商、中国建设、中国农业及交通五大国有银行与台湾银行业者进行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直接通汇及信用状往来。两岸民众汇款可节省第三地外商银行收取的手续费用,两岸信用状开立由3个工作日减为1日。

    5日  钱其副总理在会见台湾客人时表示,两岸“三通”是经济问题,可以不涉“一个中国”问题,而看作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来进行。双方可考虑由民间业者商谈,要避免之间的争议问题,可用双方船舶不挂旗等办法回避。

    29日  台“经建会”通过“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草案,计划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区内货物免税费自由流通。

8月

    2日  台“经济部投审会”公告修正“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开放台商赴大陆直接投资,其中属于所谓“重大投资项目”如芯片制造等则以“直接投资”为原则。

    2日  台“行政院”通过“两岸地区保险业务往来许可办法”修正案,开放台保险公司赴大陆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2日  台“财政部”修正发布“两岸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即日起受理台外汇指定银行(DBU)与邮汇局申请,直接对大陆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往来,岛内民众可“直接”透过DBU对大陆地区汇款,但项目以“两岸直接经贸往来”为限。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也可对大陆台商办理放款及应收账款收买业务,台商可直接向OBU借款。但此项措施由于岛内部分人士的刻意阻挠迄未正式实施。

    3日  陈水扁在向“世界台湾同乡会联合会”年会发表讲话时公然抛出两岸“一边一国论”。事后又改口称是“主权对等”。此言论在岛内外引起强烈反弹,反“独”人士群起抗议。

    9日  台“经济部”发布“在大陆地区投资晶圆(即芯片)厂审查及监督作业要点”,有条件开放台商赴大陆投资设立8英寸以下芯片厂。

    10日  台“内政部”通过“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取得设定或移转不动产物权许可办法”,开放陆资赴台投资不动产。但仅限于自用住宅、或投资观光旅馆、商业大楼、工业厂房,并采取总量管制。

    12日  台“经济部”发布“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服务业及基础建设经营项目”,公布台商投资大陆服务业项目,其中67项由“专案审查类”改列为“一般类”。

    28日  台“内政部”发布修正“台湾地区人民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放宽十类公职人员赴大陆探亲,并自30日起开始受理申请。

9月

    1日  台“内政部”发布修正“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定居或居留许可办法”及“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放宽大陆配偶在台居留期限,由原规定2年内只可出境60日,放宽为120日,并得发给1年至2年逐次加签旅行证。自13日起实施。

    2日  台报报道,台“国安会科技小组”已确定将三大领域126项“敏感科技”项目,即日起加以管制。

    18日  美国驻台“代表”包道格发表演讲,警告台湾若持续视大陆为经济上的威胁,将有被孤立与失去未来商机的危险。

    25日  “行政院”会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包括调整两岸协商架构、放宽两岸经贸政策、两岸人民身份与居留制度、及两岸通航、文教往来等重要措施。

10月

    8日  澳门航空开通澳门至深圳和澳门至台湾货运航线,提供一机到底的货运服务。

    16日  钱其琛副总理接见台湾媒体人士时表示,“三通”是两岸间的“三通”,是经济问题,不是政治议题,不是要先承认一个中国才能“三通”。两岸通航本来就是一种特殊方式,可以叫做“两岸航线”。

    23日  陈水扁称,两岸直航不是台湾经济发展的“万灵丹”,不能对直航一厢情愿。

    28日  从福建马尾口岸驶出的“明德1号”货轮停靠台湾省马祖福澳港码头,船上满载1000吨砂石。两岸货物首次实现直航。

    30日  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章孝严在国民党中常会上提出“两岸定点包机直航报告”,提议以春节期间包机送台商回台过节,作为两岸“三通”和直航的试金石。
台塑董事长王永庆表示,台湾不开放“三通”,等于是对台商的打击,是“在惩处台商”。真正最迫切需要“三通”的应该是台湾。

11月

    7日  台“国防部”提出两岸直航的评估意见,以台海只准南北向不准东西向通航,避免直接穿越航行;采定点、定线、定时方式;白天通航、夜间停航等多项原则。“陆委会”亦提出四项原则,即“由政府主导”、“公权力不能被侵蚀”、“优先考虑海基会为谈判代表”、民间团体只是协助角色等。

    8日  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实现两岸直接通邮、通航和通商,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所在,完全应该采取实际步骤积极推进,开创两岸经济合作的新局面。”

    9日  台“国安会谘询委员”林佳龙在民进党“中国事务部”举办的座谈会中提出将两岸航线定位为“跨域航线”,但其仍重弹所谓“安全”与制订相关配套措施等老调。

    25日  台“海基会”与“陆委会”联合召开台商座谈会,宣布从2003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春节期间,将准许台商透过“间接包机”与“小三通包船”等海空路线返台,但包机航线须绕经港澳等第三地。此前,13日台“行政院长”游锡堃在台“立法院”表示,同意台商春节期间以“包机间接直航”的方式回台。首先倡议台商春节“包机直航”的台“立法委员”章孝严组团于22日到北京与大陆国台办、民航总局商谈相关事宜,大陆方面表达了乐观其成的态度。

12月

    24日  台报报道,据台“工商建研会”所做的调查,如果两岸实现“三通”,将有高达78%的台商将继续增加对大陆的投资。

    27日  台“经济部长”林义夫称,2002年台湾经济增长的一半来自出超,而台出超又主要集中在两岸贸易,认为岛内“依赖大陆过深”。

    本月  第二批多家台湾金融机构陆续获准在大陆设立办事机构。

    截至年底,台当局开放两岸经贸政策的步伐明显放慢,台商赴大陆投资8英寸芯片厂迄无一家正式获得许可。(本文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经济研究室)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