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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的提案
来源:台盟中央研究室     日期: 2015-03-10      【字号      

  随着我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持续深入,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对中高层次职业技能技术人才需求量日益增大,但受国内职业技术人才存量和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人才结构性短缺矛盾凸显,已经成为影响产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既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题中之义,也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之举。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和2014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都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目标,为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两岸交流频繁化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借鉴台湾职业教育的经验,有助于大陆加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合作、知行合一,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

  为深化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推动交流合作从零星式、浅层次、形式化向规模化、常态化、机制化有序互动发展,立足两岸职业教育交流现状,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法律:调整限制政策,放宽两岸师生双向交流就读渠道,夯实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基础

  建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不适用两岸职业教育合作的内容进行修订完善;条件成熟时建议制定国家层面的“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实施条例”。目前,可先制定试行办法,选择福建、广东两省试点,相机全国推行。

  条件成熟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可与台湾相关部门签署两岸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书,建立共同的监督评价机制,使两岸交流与合作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

  建议通过协商促使台湾放宽对大陆院校学历认可的限制和对赴台学历生实行的“三限”、“六不”等不公平政策。同时,逐步放开大陆学生赴台考读硕士生、博士生的户籍限制,从目前的八省市逐步扩大到内陆和西部省市。

  二、互通证照:逐步实现两岸职业教育的学历学位与技能证书的互认互通

  建议渐进推进职业教育学历互认,从交换学生和学分互认开始,逐步过渡为双联学制(两校间的所有学制和学分互相承认),再推动双方学历互认。具体办法,可在两岸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海峡两岸职业院校校长代表组成审核委员会现行探索,完善两岸职业教育学历互认具体措施。

  建议尽快完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证照“认证—使用—监管”体系,提升技能证照效用和认可度;设立两岸互认的证照鉴定功能性协会或合作中心,加快两岸技能互认步伐。

  三、衔接体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借鉴台湾经验完善大陆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两岸职业教育顺畅对接

  建议参考台湾“专科学校—技术学院—科技大学”职业教育模式,结合大陆实际,逐步建立涵盖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各层次的,与普通学历教育平行、甚至可互通的职业技能学历教育体系,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如此既有利于两岸交流合作,又能更好适应培养高层次技能人才需要。

  在大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前,可以让有条件地方先行先试,加大两岸在职业教育体系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如开放学分与学历互认通道,大专层次的高职院校学生可在台湾继续接受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台湾的高职院校的本科生也可以来大陆普通高校读研究生等。

  校企合作在台湾经济腾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因地制宜探索两岸职业院校与企业“校—校—企”合作模式,在职教院校专业设置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通过委托培养等方式,实现“订单式”培训、“定向式”就业,充分利用两岸企业和职业院校的优势。

  建议重视台资企业在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的纽带作用。鼓励台湾职业院校毕业生到大陆企业(包括台资企业)实习,聘请台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独资举办或合作兴办职业院校,放宽台湾资本办学申请资格与设校标准,开放台资购置土地限制,鼓励台资参股职业教育,政府相关部门给予一定政策和财税倾斜。

  四、拓展平台: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交流合作项目,不断丰富两岸职教育互动模式和内容

  建议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作用,丰富交流合作的模式与内容。可以共建虚拟网络学院、远程教室、在线微课程培训包、电子图书馆、科技研究中心等,扩大多元学习选择;设立两岸职业教育资源库,共建共享两岸职业教育资源。

  五、健全机制:促进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有序、常态发展

  建议加大两岸职业院校和师资交流合作力度。鼓励台湾优质职业院校在大陆设立分校、分院、教学基地和分支机构;可考虑在两岸教育主管部门宏观指导和监督下,两岸职业院校在台湾的离岛地区建立联盟试验区,探索合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两岸教师互访和交换教学机制,对聘请来大陆任教的台湾高端技教人员,给予优惠待遇。

  建议建立“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基金会”,根据具体项目按规模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对赴台学习的大陆学生适度补助就学经费,减轻学生负担;对赴大陆的台湾学生继续完善奖助学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