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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早期盟员之传奇人物——林正亨
    日期: 2015-07-17      【字号      

林正亨。

  【摘要】林正亨是台湾“雾峰林家”传人,其所在的家族是传奇的,他短暂而又辉煌的一生是传奇的,而发现他台盟盟员的身份也是一个传奇的过程。本文根据台盟中央组织部档案记载的林正亨之《台湾革命烈士调查表》、台盟首任主席谢雪红的批示以及其他相关史料资讯,展示林正亨系台盟盟员这一鲜为人知的史实。

  一、传奇的家族

  林正亨是“雾峰林家”的第八代传人,台湾雾峰林家,是台湾台中县雾峰乡知名的望族,被海峡两岸史学界公认为台湾200年来最具影响力的家族,是台湾近代史的缩影。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剧《沧海百年》,就是透过台湾最富传奇色彩的 “雾峰林家”跌宕起伏的家族命运,再现林爽文农民起义到公元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台湾建省前近一百年的历史,讲述了林家五代人为代表的一群大陆移民在台湾岛历经百年的垦荒史、创业史和爱国史。

  林正亨曾祖父林文察,官至清朝福建陆路提督,清政府赠太子少保,赐谥刚愍,诰授振威将军,并赏骑都尉世袭,并准建专祠;祖父林朝栋(图1:林朝栋,清末台湾抗法将领),曾在清末台湾巡抚刘铭传领导下抗击入侵台湾的法国侵略军,并协助办理新政,因抗击侵台法军、开拓台湾有功,清政府钦加二品顶戴,赐穿黄马卦,统领全台营务;父亲林祖密(图2:林祖密(1878-1925),图3:林祖密《闽南军司令任命状》),是台湾第一个放弃日本国籍加入中华民国的台胞,同时捐出大部分家产支持孙中山的护法战争,民国7年1月,孙中山先生委任他为陆军闽南军司令;堂叔祖林献堂(图4:林献堂1881—1956),倡导台湾民族运动,以汉人本位的思想(一生不说日语、不穿木屐,坚持汉民族的传统生活方式),从事对日本人的抗争,是位有道德勇气与使命感的民族运动先驱,被台湾史学界称为日据时代“台湾第一人”,是台湾日据时代非武装抗日的杰出领导人。

  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曾高度评价林家祖先林朝栋、林祖密、林献堂等民族英雄主义精神,题写了“三代民族英雄,百年台湾世家”的牌匾(图5:马英九“三代民族英雄,百年台湾世家”);更在雾峰林家花园种下一株樱花树,以示留念(图6:马英九在雾峰林家花园种樱花树)。

  正是秉持了家族的固有本色,林正亨承袭了祖父辈的武德遗风和爱国爱乡的精神,以自己年轻的生命、青春热血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感人肺腑的动人篇章。

  二、传奇的一生

  林正亨自幼受到父亲的革命思想熏陶。1937年当日军大举侵占东北和华北大片土地,抗日烽火燃遍祖国大地,身在日本殖民地台湾的林正亨为抗日救国而放弃了钟爱的美术学业,毅然只身来到大陆。1937年,林正亨报考前身为黄埔军校的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 ;1939年毕业后,被派往36军军部当见习官(图7:林正亨军官照),随后,转战湖南、广西等战场;在赴广西作战前夕,林正亨在戎装照片(图8:林正亨戎装照)上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戎装难掩书生面,铁石岂如壮士心,从此北骋南驰戴日月,衣霜雪。笑斫倭奴头当球,饥餐倭奴肉与血,国土未复时,困杀身心不歇!”体现了其坚强杀敌之心。

  1940年1月,林正亨随部队与日军在昆仑关展开大战,四天四夜才冲出包围圈;1941年,林正亨与沈宝珠结婚,到国民政府大规模组织第二支远征军赴缅甸作战时,两人已有了一子(图9:林正亨夫妇与长子),但是救国心切的林正亨还是参加了远征军;1944年7月,林正亨被任命为步兵团指挥连连长,从印度雷多开赴缅甸作战;1945年春天,远征军从缅北打到缅中,在一次战役中,林正亨带领的连队被日本兵包围,子弹打光后,他和全连战士与日本鬼子展开肉搏,他以一敌八,刺倒几个鬼子后,负伤十六处昏死过去,战友们从死尸堆里将他背出,送进战地医院,做了两次大手术,才从死亡边缘把他挽救回来,但他两手伤了筋,已成半个残废人。就是用这样的几近残废的手,林正亨给母亲写下一封家书(图10:林正亨家书):

  ……在这神圣的战争中,我可算尽了责任。台湾的收复,父亲生平的遗志可算达到了,要是有知,一定大笑于九泉。我的残废不算什么,国家能获得胜利强盛,故乡同胞能获得光明和自由,我个人粉身碎骨也值得。请母亲不要为我残废而悲伤,应该为家族的光荣来欢笑,你并没为林家白白地教养了我,我现在成了林家第一勇敢和光荣的人物。”

  其忠贞报国之心跃然纸上。

  1946年初 ,当林正亨费尽周折回到陪都重庆时,看到的却是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和无能,极其失望和愤怒。他深入重庆朝天门码头,和工人同吃同住,体会到工人的疾苦。他的妹妹林双盼和妹夫鲁明介绍他到重庆劳动协会工作,在妹妹的引导下,林正亨开始接触一些进步人士,思想迅速转变,从此他将中国的未来和希望寄托在中国共产党身上。同年,林正亨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接受党组织派遣,带领二十几名台籍青年回台湾开展工人运动。回台湾后,林正亨就职于台湾省警务处训导营,这是专门收容青年游民的机构。他组织无业青年在钢铁工厂、印刷厂工作,给他们讲革命道理,帮他们自立谋生,在工人中建立了很高的威信。1947年2月28日,林正亨参加台北市震惊中外的“二?二八”起义,起义失败后,他因伤住进同学开的医院,躲过了国民党当局的追捕。

  1949年国民党军在大陆兵败如山倒,蒋介石为固守台湾开始大肆捕杀中共地下党员和进步人士,酿成黑暗、血腥的白色恐怖。1949年8月18日凌晨,也就是新中国成立前夕,林正亨在台北家中被捕。考虑到他是国民党元老之子,蒋介石派陈诚到狱中劝降,许诺只要他肯“悔过”,即可释放出狱,林正亨却不为所动。

  1950年1月30日,35岁的林正亨在台北市郊的马场町刑场就义。林正亨牺牲后,难友们将他在狱中为孩子们剪的精美纸花(图11:林正亨在狱中为孩子们剪的精美纸花),以及他赴刑场前在牢房地板上所刻的绝笔诗带出,(图12:林正亨赴刑场前的绝笔诗《明志》)题为《明志》的诗这样写道:

  “乘桴泛海临台湾,不为黄金不为名,只觉同胞遭苦难,敢将赤手挽狂澜。奔逐半生劳心力,千里河山不尽看,吾志未酬身被困,满腹余恨夜阑珊。”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追认林正亨为革命烈士。(图13民政部颁发林正亨《革命烈士证明书》)

  三、林正亨与台盟

  林正亨的一生是传奇的,其无论是作为抗日的民族英雄还是坚贞的共产党员都是值得人们称颂的,然而林正亨作为台盟盟员的身份,却一直鲜为人知。

  2010年1月13日,庚寅年春节前夕,台盟盟史研究带头人、常务副主席汪毅夫教授带领笔者一行前往林正亨长子林为民老师家中拜访,当和其谈起林正亨是台盟盟员一事时,研究其父亲多年的林为民老师却也不知其间的真实情况。

  回顾林正亨盟员身份的发现过程,确实也是个巧合,当时,组织部正在整理建国初期台盟档案,其中有一张《台湾革命烈士登记表》(图14:台盟中央组织部保存的《台湾革命烈士登记表》),这张登记表上记载了林正亨身份是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员,这一资料引起了汪教授的极大兴趣与关注。在继续挖掘整理档案中过程中,又看到了1950年3月28日,林正亨的妹妹林冈、妹夫鲁明致信谢雪红、杨克煌,要求台盟协助解决林正亨的抚恤、子女的抚养问题的信件(图15:林冈、鲁明致谢雪红、杨克煌的信件及谢雪红的批示)。 该信编号为总(台盟总部)收字0229号,内容辑录如下:

  雪红、克煌同志:

  林冈同志已由港将林正亨的两孩儿接到北京来了,一位七岁,一位四岁,他们在港无人抚养。但他们又非我们直系亲属,两位孩子的生活上学都需由公家解决,请台盟负责同志或华东局即函电中央证明林正亨死难并如何按(安)置他的遗族。请雪红克煌同志即予设法交涉为荷!敬礼!

  鲁明、林冈  三月廿八日

  并后附林正亨证明材料(图16:随信的有关林正亨身份证明材料),摘录如下:

  林正亨,中共党员,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员,一九四九年八月在台湾机关被破获被捕,今年一月三十日在台被蒋匪公开枪毙。林正亨同志是台湾有名的反日领袖林季商的儿子,林季商在大革命时在福州从事革命活动,被国民党张继之弟张毅枪毙于漳州(叶剑英同志曾在那时与林一起搞过革命活动),林正亨同志在抗日战争中在缅甸负过重伤,较场口事件中他也被捕,一九四五年回台湾,参加过“二二八”事件。

  谢雪红在信件之右下角批示:

  给(台盟)华北支部通知:

  林正亨同志系我盟盟员,他两个孩子无处可归,既已从港到京,请(台盟总部)驻京办事处请求中央统战部设法安置林同志家属(二孩子),可找中央统战部鲁明同志打听孩子的住所。

  1950.4.2

  又在林正亨证明材料左下角注曰(图17:谢雪红关于《参考消息》的角注):

  林正亨,1950年1月30日枪毙于台湾。1月31日《参考消息》。

  此批示提及的《参考消息》引起汪毅夫教授的极大关注,立即指示想办法寻找1950年1月31日的《参考消息》。在新华社同仁的大力帮助下,我们见到了1950年1月31日“供领导同志参考,不得外传”的《参考消息》 (图18:1950年1月31日《参考消息》,图19:《参考消息》刊载的《匪残杀“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员二名》),《参考消息》在1957年前未公开发行,仅供高层领导内部参考,之后才将发行范围覆盖到 “县处级”以上领导,直至1985年,《参考消息》才开放订阅。

  当期的《参考消息》以《匪残杀“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员二名》为题转刊“中央社台北三十日电”,文章内容全文如下:

  【中央社台北三十日电】台省警务处刑警总队于三十八年八月中旬综合各方面情报,依据线索,动员全力破获奸商组织一起,先后拘捕林正亨、傅世明、陈南昌等二十余名,并搜获反动书刊甚多。经解台省保安司令部军法处讯明,以林正亨、傅世明先后参加奸匪组织之“台湾民主自治联盟”,印刷综合文摘及和平文献等大批反动书刊售卖散发,并广为吸收党徒,意图颠覆政府,各判处死刑,于三十日枪决。至陈南昌等参加叛乱之组织,各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该期参考消息以极其明确的标题为林正亨的台盟盟员身份提供了重要依据,结合早先台盟档案及谢雪红来往信件与批示,充分证明林正亨确为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盟员。

  当然由于林正亨的特殊身份,其间加入中国共产党、加入台盟的具体过程和细节目前尚无法考证,期望能在台盟盟史研究会的带领下,在林正亨亲人的帮助下,继续发掘史料,让这一段历史更加清晰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文/杨建峰,原载《台湾同胞抗日丛书-人物3》))

  

  【参考文献】

  1.许雪姬《林正亨的生与死》

  2.1950年1月31日《参考消息》

  3.王颖《雾峰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