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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盟代表大会
 
台盟网       日期:2007-11-16
<P>  1992年11月23日至28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45周年庆祝会暨第五次全盟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58人,特邀代表6人。<BR><BR>  23日,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党和国家领导人邹家华、陈慕华、马文瑞,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万绍芬、刘延东、宋,以及其他民主党派领导人到会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宣读了中共中央致大会的贺词。贺词高度评价了台盟的历史作用和新时期所作的贡献。贺词说:“台盟具有光荣的爱国革命传统。自1947年成立以来,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致力于祖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致力于祖国的统一大业,为建立独立、统一、富强的新中国做出了宝贵的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台盟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在参与国家大事的协商、讨论,协助我们党和政府做了对大陆台胞的工作,加强与岛内外台胞的交往,以及加强台盟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各级组织和成员努力发挥优势,协助引进台资,帮助台湾企业界来大陆投资、洽谈贸易,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务;通过与海内外台胞的友好往来、经济咨询服务等形式,促进海峡两岸学术、经贸、文化的接触与交流,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台盟中央领导人还多次发表谈话和文章,坚决反对‘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图谋,对推动和平统一祖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台盟四十五年的光荣历程表明,台盟不愧是与我们党风雨同舟的亲密战友”。贺词在阐述中共十四大的伟大历史意义之后表示: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协商议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巩固我们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联盟。我们坚信,有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亲密合作,有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强团结,我们的事业就一定会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贺词希望台盟的同志继续以多种形式致力于祖国统一大业,为促进“一国两制”的实施,和平统一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并表示相信,台盟的这次代表大会,将认真贯彻十四大精神,动员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在爱国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下,更紧密地团结起来,圆满完成大会预定的各项任务,朝着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中共中央的贺词,给全体与会代表以极大的鼓舞,也为开好这次大会进一步指明方向。民革中央副主席贾亦斌代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全国台联副会长郭平坦代表全国台联分别致词。</P>

<P>  蔡子民致大会开幕词并代表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做了题为《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贡献力量》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自全盟第四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后强调指出: 一、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地位。我们要明确认识参政党的地位、作用与责任,在工作中应该把握以下两点:一要坚定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要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 二、中共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十四年伟大实践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党的基本路线”,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台盟作为参政党,我们的工作同样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我们的优势,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BR>三、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不仅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民主党派能否健康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关键问题。因此台盟作为参政党若要承担起历史赋予的使命,必须下大力气搞好自身建设。</P>

<P>  大会确定今后的工作方针是,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精神,发挥台盟的优势,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实践,使台盟工作迈上新台阶。《报告》对今后工作提出四条建议:<BR>  1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BR>  2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参政议政;<BR>  3促进海峡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推动祖国和平统一;<BR>  4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政党机制。<BR>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这个报告。</P>

<P>  潘渊静作了《关于修改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章程的说明》。新的台盟章程主要作了如下修改:关于台盟的宗旨和任务,总纲规定:“本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准则,遵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本盟的主要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广大盟员和所联系的台湾同胞,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争取社会主义事业更大胜利,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为实现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而奋斗。”关于台盟的地位和作用,总纲表述:本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表明台盟既不是在野党,也不是反对党,而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本盟贯彻执行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新的盟章将主席团制改为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制,使领导核心能较稳定地集中精力开展工作,中央评议委员会不设秘书长,大会通过了修改后的盟章。<BR><BR>  大会选举产生了台盟新一届领导机构,选举中央委员52人,候补中央委员7人,组成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大会推举22人组成第二届中央评议委员会。</P>

<P>  11月29日,台盟召开五届一中全会,推举苏子蘅为台盟中央名誉主席;以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由17人组成的中央常务委员会;选举蔡子民为台盟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张克辉、陈仲颐为副主席,潘渊静为秘书长。同日,台盟中央第二届评议委员会,推举李辰为台盟中央评议委员会主席,田富达、曾明如、许文思、曾重郎、徐萌山为副主席。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及中共中央统战部领导同志接见了新当选的台盟中央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台盟中央评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