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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三峡水库生态涵养发展区专项基金的提案
来源:台盟中央研究室     日期: 2014-03-03      【字号      

  三峡水库是我国最大的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不仅事关长江中上游各省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与长江下游各省市发展更是休戚相关。三峡水库水源涉及长江上游河段西起青藏高原各拉丹东,东至湖北宜昌,全长4511公里。该段干支流流域覆盖面积宽广,包含青藏高原,东至湖北宜昌,北到陕西南部,南至云南以及贵州北部的广大地区,涉及西藏、青海、云南、四川、重庆、贵州、陕西、湖北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保证三峡库区百年安澜,实现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的良性互动,必须处理好“涵养”与“发展”的关系,明确涵养是为了保护好水源,发展是为了在满足所在区域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各种需要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好水源。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为此,建议将长江上游三峡水源来源地界定为“生态涵养发展区”,并从国家层面设立三峡水库生态涵养发展区专项基金(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在三峡水电建设资金、三峡总公司发电收入、中央财政从长江中下游及南水北调等受惠地区上缴的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此基金主要用于:

  1、建设生态屏障。分层次、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深山原始生态系统、浅山农村生态系统、城镇人工生态系统”建设,构建生态屏障体系。以保护区域内河流和水库为重点,全面启动对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水源及流域的综合治理,防止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污水流入。按照“控源、截污、清淤、增容、拓岸、筑绿、造景、营栖”的原则修复水生态系统,加强沿江(河)城市和重点乡镇集聚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危岩体、塌岸等地质灾害防治。

  2、发展生态经济。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水业,鼓励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向“生态涵养区”转移,对矿产业等进行战略性调整,更加科学规划和布局独具三峡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及加工基地,发展特色手编、针织、木雕、石雕等工艺品。

  3、建立涵养扶贫。正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障碍及问题,形成“项目跟着移民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扶持机制,发挥国家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特困连片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工程启动的政策叠加效应,努力实现山区农民由“靠山吃山”向“养山就业”的转变。

  4、加快生态涵养旅游区建设。发展休闲度假养生旅游、农业生态旅游、康体健身旅游、科普文化旅游,有效整合独具三峡特色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高峡平湖”三大资源,努力建成全国知名“生态涵养旅游区”。

  5、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森林火险监测预报、火情瞭望监测、防火阻隔、林火信息及指挥、林火扑救等五大系统;理顺森林管护体制,加大对森林病虫害的防治,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6、加大治污补贴。高度关注库区特有而量大的污染源(如船舶污染、水面漂浮物等),针对不同类型消落区情况,分类制订水库清漂和岸线环境整治方案。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推进船舶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立跟踪监测、预警系统和评估体系,对“生态涵养区状况”适时评估。

  7、补贴地方财政。对基层政府因“生态涵养区”建设造成的地方财政减收进行补偿,对农民由于“生态涵养区”建设造成的减收进行补偿,对“生态涵养区”居民的技能培训给予一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