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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民俗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社会融合的提案
来源: 中国台湾网     日期: 2013-03-12      【字号      
 

民俗文化在台湾社会中的作用不可低估,无论是在底层的市井生活中,还是对所谓政党政治的影响,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在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祖国大陆建立了一系列以民间信仰为主题的两岸信俗活动交流平台,如“湄洲妈祖文化节”、“保生慈济文化节”、“开漳圣王文化节”、“东山关帝文化节”等,多个项目列入国台办重点交流项目,辐射岛内人群达几十万人乃至上百万人,显示出两岸共同民间信仰的强大磁吸力,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收到良好效果。

两岸民俗文化交流虽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距离通过民俗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社会融合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不足之处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基础理论性研究尚待加强。目前,文化人类学的学者大多缺少田野调查经验,对于民间民俗文化缺乏深入的、全方位的以及动态的了解,因此在民间文脉的辨析和阐述上难免存在疏失与讹误,亟待改变研究方式。同时,相关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其传统技艺的保护力度也有待加强,不少地方的文化部门在保护文化遗产中由于专业人员匮乏,对传统的唱腔、文字、手艺、技法缺乏应有的采集、记录、分类、归纳的技能和专业素养,民间文化基础性数据库的建立和充实较为薄弱。

二、基地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省市虽然建立了对台文化交流基地,但各种类的民间文化活动并不均衡,整体性、活态性的民间文化保护工作态势尚未形成

三、民间文化发展待扶植。与闽南文化相比,客家文化、畲族文化、闽都文化、朱子文化等在对台交流中的权重相对偏弱、有的甚至成为盲点,这些内容亟待进一步挖掘、整理,以期拓宽对台交流的主题和空间。

四、交流还存在若干瓶颈。当前,开展全方位对台民间民俗文化交流还存在一些障碍:不少民间组织社团没有正式的法人资格,工作难以开展;对民间社团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对台交流项目审批难、周期长。

为此建议:

一、加强两岸民俗文化的基础性研究。台湾的文化来自于大陆祖地,大陆的传统民俗文化与台湾相比,更加地道,更加原汁原味,而且相关的文献史籍有章可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传统民俗文化事象的亲历者不少依然健在。因此,建议民俗文化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地方文化部门要深入民间、扎实地进行田野调查,对众多的民俗事象进行保护性和抢救性的发掘整理及研究,占领民俗文化研究和民俗文化活动的高点。

二、加强民俗文化交流基地建设。建议在交流基地建设过程中,增加策划、文宣、公关、联谊、组织活动等功能,逐步改变仅仅停留在开展相关主题的展览、宣传的现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民间为主体、两岸互动活络的文化交流平台。

三、妥善解决民间交流机构的“身份”问题。目前相关省市的不少民间社团,如庙宇的管委会、宗族的宗亲会、组织社区活动的民间组织,苦于找不到挂靠单位,得不到法人资格,地位尴尬。建议可考虑由地方政府的文化局(馆)、各级艺术研究院(所)等为主管挂靠单位,向民政部门报批,帮助其取得法人资格。之后,通过台办等单位的涉台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和文化部门的支持辅导,提高其交流接待能力,充分发挥作用。

四、简化审批手续,放宽入台门坎。当前对台文化交流呈现“来的多、去的少”的不对称态势,这固然有台湾当局方面设置种种障碍的客观因素,但我们的一些具体管理和操作方式也是一个原因。建议中央将一定的审批权下到省,以拓宽审批范围,缩短审批周期。

五、重视地方民间文化交流的均衡发展。除了在台湾占主体地位的闽南文化,我们也应加强客家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等内容的对台交流。可探索构建起以闽南地区为主体,粤东、闽西客家地区,潮汕地区和闽东沿海及少数民族地区为重要内容,福州和马祖等福州方言区有效互动,结合闽北地区朱子文化的对台全方位文化交流体系,促进两岸文化交流的均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