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2013年全国“两会”专题 > 2013年“两会”提案发言
关于加强两岸创意农业交流合作的提案
来源: 台盟网     日期: 2013-03-06      【字号      
 

创意农业作为一种集农业生产、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发展休闲农业可以充分挖掘农业的潜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国内一些地区将创意农业作为重要的发展方向,各地“度假村”、“生态园”、“采摘园”等层出不穷,北京、上海、湖南、江苏、陕西、宁夏等地区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创意农业产业。

但是,我国创意农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着“三多三差”的问题。一是数量多,效益差。休闲观光度假村、农家乐遍地开花,但大多经营惨淡。二是初级多,功能差。大多数还停留在采摘、垂钓等初级活动上,高附加值的产品、服务以及休闲观光农业所特有的环保、游憩、教育、医疗、文化等功能发展不足。三是重复多,规划差。多数项目依靠当地现有资源自发发展,少有市场调查,更缺乏全盘规划,以致项目雷同——各地都搞采摘节,处处都是垂钓园。

与大陆相比,台湾创意农业起步较早,其特点是综合性强、成熟度高、产业覆盖全。以“三生”——“生产、生活、生态”为基础,“三力”——“活力、魅力、创力”为目标的创意农业理念享誉世界。特别是2000年,在“农业发展条例”中明确了休闲农业的概念,并对其规划及辅导等做了详细的规定,逐渐形成了大到打通民间投资农业观光产业的瓶颈,小到辅导地方土产包装设计的立体政策扶持,促进了创意农业产业质量、效益的全面提升。

两岸农业合作基础坚实,农业发展互补性强,空间巨大。推动两岸农业合作向纵深发展,特别在创意农业领域深化合作,是大陆农业转型升级和台湾创意农业走出岛外的最佳路径,是优化两岸农业资源配置,达到两岸合作双赢的重要举措,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形成助推两岸创意农业合作发展的合力。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思想观念、推进机制等方面尽快适应新型农业发展的新趋势,把创意农业发展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可积极组织两岸农业、经济、规划专家学者开展两岸创意农业的相关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对创意农业的理论基础、政策制定、产业布局、人才战略等进行全面研究,为两岸合作发展创意农业打牢基础。

二、完善政策,营造有利于创意农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对符合两岸创意农业合作扶持政策的企业应予照顾,重点扶持。结合农业、科技、文化、对台等项目扶持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给予重点倾斜。同时,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以与国际接轨的服务和适宜创业的环境,形成一个公平、开放、规范的市场,吸引台湾资本和人才投资。还可借鉴台湾的成功做法,树立以农为本、创意兴农的理念,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种经济成分进入创意农业,并建立和完善创意农业的行业协会等机构,促进创意农业企业实现良性发展。

三、创新机制,构建两岸创意农业合作平台与机制。立足推介大陆创意农业发展投资环境,整合两岸资源,通过入岛宣传、定期交流互访等措施,推动两岸创意农业合作双向互动。参照台湾“金融支农”的模式,完善符合大陆金融规范的扶持农户、农业企业的农村金融体系,解决创意农业企业的资金需求。建立两岸创意农业合作风险投资基金,为创意农业企业提供专业的投融资和咨询、评估、策划及运营管理服务。实施两岸创意农业人才交流计划,寓产业人才培养于两岸交流之中。

四、打造品牌,建立两岸创意农业合作特色产业园区。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大力引进台湾先进的农业技术、发展经验模式,特别是加大对创意农业的引进合作力度,把园区作为载体,建设成为两岸创意农业合作的试验田和集聚区。对于发展主题明确、推进效果良好、示范效应明显的创意农业园区,给予重点扶持,形成典型示范,进行创意农业发展模式的推广和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