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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盟员(代表)大会
 
台盟网       日期:2006-07-25

    盟的各级地方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地方各级盟员大会(或盟员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是它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地方各级盟员大会(或盟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同级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地方各级盟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委员会决定。

    地方各级盟员大会(或盟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一)贯彻执行全盟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的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和决定同级委员会的重要事项和决定;

    (四)选举同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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