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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全盟代表大会提前或延期举行,其任期相应地缩短或延长。中央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中央常务委员会在中央机关设立若干职能机构并任命其正职负责人。
中央常务委员会必要时可设立非职能机构的专门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必要时可召集全盟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调整和增选的人数,不得超过原有中央委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全盟代表大会决定。
台盟第一届总部理事会理事名单(1947-1979)
台盟第二届总部理事会理事名单(1979-1983)
台盟第三届总部理事会理事名单(1983-1987)
台盟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名单(1987-1992)
台盟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名单(1992-1997)
台盟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名单(1997-2002)
台盟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名单(2002-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