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盟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是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全盟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全盟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盟的方针、任务和重大事项;
(三)修改盟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全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次全盟代表大会(附图)
第三次全盟代表大会(附图)
第四次全盟代表大会(附图)
第五次全盟代表大会(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