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网站地图|设为首页|添加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台盟 / 台盟揽要 / 机构设置
全盟代表大会
 
台盟网       日期:2006-07-25

    台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盟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是它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全盟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全盟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盟的方针、任务和重大事项;

    (三)修改盟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全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二次全盟代表大会(附图)

    第三次全盟代表大会(附图)

    第四次全盟代表大会(附图)

    第五次全盟代表大会(附图)

 
版权所有:台盟中央 主编信箱:webmaster@taimeng.org.cn
联系地址:北京景山东街20号 邮编:100009 电话(传真):010-64043293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