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涛
(一)政协民主监督促的内涵
“民主监督” 一词在1980 年中共中央转发的《全国统战部长座谈会》中首次明确提出,982 年12 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第三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把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完整地提出来,增加了“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等内容。
民主监督是指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相互之间的民主监督,其中主要是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监督,其目的在于: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及各界爱国人士参政议政开辟畅通的渠道;集思广益,促进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促进各方面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间的团体合作;协助并推进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纠正不正之风,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党和国家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视
其实,中国共产党要接受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广大群众的监督这一思想在延安就已经提出。毛泽东主席早在1956 年就明确提出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的八字方针。邓小平同志一贯重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强调指出“党外民主人士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能够发现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我们所没有发现的错误和缺点,能够对于我们的工作作出有益的帮助。”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进一步强调“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人民政协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邓小平把政治协商和相互监督作为我国政治体制中的一种民主制度形式予以定位,这是对毛泽东八字方针的继承和发展,实现了从方针政策到制度安排的创新,也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相互监督发展为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方式进行的民主监督,监督的领域、对象、内容都有了新的拓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确立,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基本职能正式写入政协章程,是邓小平民主政治理论的创新成果,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也明确提出: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能,对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有这些,为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提供了理论依据、法律保障和广阔的活动舞台。
(三)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体会
1、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促进
我在入盟后特别是担任东城区政协委员两年来,对民主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的独特优势与作用逐渐有了更多的感悟。人民政协的这种监督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不仅反映在政治协商过程中。也体现在对社情民意的反映上。
2004 年初,针对雍和宫桥北侧道路缺乏交通标识,行人车辆混行等状况,我向东城区政协提交了《雍和宫桥北侧道路交通状况堪忧》的提案。经过与提案承办单位的交流与沟通,对造成道路现状的局面有了更多的了解。在反映附近单位与居民意见的过程中,也尽力向附近单位与居民介绍道路建设的进展与设想,争取他们对交通管理等部门工作的理解。如今,每当经过这片交通标志明显、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宽敞且井然有序的街道时,在由衷钦佩市政建设、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辛勤工作,钦佩同样关心这一地区建设的许多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不懈努力的同时,也对自己能为此尽一份力而高兴和自豪。
2、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约束
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职能之一,是一种有组织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执政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特别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通过民主的方式实行的监督,它不是权力对权力的制衡,而是民主对权力的约束。东城区特邀监察员的工作使我更加体会到,这种监督有利于保持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各民主党派参政作用的发挥,促进基本政治制度的完善,更好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安定团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政治环境。也有利于共产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特邀监察工作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对党和政府以及司法机关实施的一种高层次民主监督职能的延伸,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通过老同志的言传身教和一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我懂得了把握沟通艺术,讲求工作质量,是做好这项工作的保障,特邀监察员与被联系单位之间不应该是对立关系,而是一种平等互助的关系。在履行过程中这个位置一定要摆正,从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安定团结,从建设和谐社会优化环境的角度出发开展工作,才有可能收到好的效果。
3、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责任
2005 年5月份以来,东城区政协组织8 个专委会部分委员与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部分成员调研组,重点围绕东城区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服务环境广泛开展了调研评议活动。在10 月份的阶段性总结专题会上区领导评价,对政府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是区政府履行职能的一次新的实践,是民主监督工作在形式上的深化。就个人体会而言,我认为这项工作实际上也给我们提供了一次学习机会,促使我们深入基层了解东城区区委区政府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效,感受到了区委区政府在发展东城区经济,优化东城区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重视和努力程度。有助于提升我们的社会责任感,深入学习,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并注意了解区情,正确反映社会矛盾,积极依法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履职。
因此,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是相一致的。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重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必须加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同时,坚定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取得政府的支持及各职能部门的配合,是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的必要保证。对政府工作所提意见和建议有的放矢,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切实不表面,也才会有助于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保证民主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