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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台盟为发展“三农”,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言 “关于加强上海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建议”提案获农委重视
    日期: 2011-04-15      【字号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从农业科技项目经费中,专门划出一部分经费,设立市农业青年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青年农民培养、奖励、社会保障等方面,扶持鼓励有潜力的青年农民提高素质,自主创新,成为新型农村实用人才。”

46,在答复台盟上海市委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上海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建议”提案时,市农委孙雷主任肯定地说。

近几年,台盟市委一直关注“三农”问题,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制度等,每年都开展调研,并借鉴台湾岛内在产销对接、农会组织、现代农业等先进之处,撰写课题和提案建言献策,取得较好的效果。在调研中,台盟市委逐渐认识到,“三农”问题要解决好,现代农业要发展好,农业人才是关键。特别是以都市型现代农业为发展目标的上海,伴随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传统农民必须实现向现代农业职业劳动者转变。2010年,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台盟市委向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上海农村实用才人培养的建议”,以期突破制约农业发展的人才瓶颈问题。

提案提出后,市农委高度重视,列为孙雷主任2011年亲自牵头办理的唯一一个党派提案。相关处室与台盟两次沟通,孙雷主任亲自上门答复,听取意见。在答复中,市农委高度肯定了提案质量,明确将采纳台盟市委提出的三条主要建议。

            加强农村青年人才培养,建立农业青年人才开发资金

台盟市委提出应设立农业青年人才开发基金,鼓励本地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外地青年投身农业种养和经营,投身农业科技发展与创新;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审、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改善本市农业实用才人的文化与年龄结构。市农委明确答复,“十二五”期间将积极与市财政协调,设立市农业青年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青年农民培训、奖励、社会保障等方面,扶持鼓励有潜力的青年农民提高素质、自主创业,成为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各相关区县也将设立农业青年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配套市农村青年人才开发项目和区域人才开发项目。

  减免涉农院校学费,落实《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

考虑到目前涉农院校专业来自农村困难学生比较多,如果学费标准偏高,必然导致涉农人才流失严重,台盟市委建议落实《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中关于减免涉农专业院校的学费的有关内容。对此,市农委表示,在减免本市中专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基础上,2011年秋季起,本市高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将由7500/年减为2500/年,减免的5000/年学费由政府财政给予补贴。这对来自农村困难家庭的学生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也为上海乃至全国培养、留住涉农人才创造了条件。

          尊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特殊性,调整考核评价标准

农业实用人才不同于高等院校研究院的人才,针对农业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实效性不强、人才评价标准模糊的问题,台盟市委建议要根据农业实用人才队伍自身的规律性,因材施教,按需培训,并细化培训模式和评价体系。对此,市农委表示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将在全市大力推广“学校出菜单、企业出订单、政府来买单”的培训模式,探索实行“培训券”制度,使上海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更有实效。在人才评价体系方面,将建立以能力为本、业绩为据的实践评价机制。对基层各类涉农人才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放宽或取消在论文、专著、外语等方面的要求,重点评价其实际贡献和劳动业绩。(林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