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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参政党作用
来源:团结报     日期: 2006-12-14      【字号      

作者:修福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了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这一宏伟目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

    未来15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准确把握未来的发展趋势,认真分析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是提出这一阶段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的基本前提。总的来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至少有五个新变化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社会领域出现新矛盾、经济增长面临新制约、社会心理出现新变化、改革攻坚出现新特点、和平发展面临新环境。

    面对这些新情况、新变化,《决定》正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实际出发,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要求,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主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

    《决定》首先提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判断。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在这两个重要判断的基础上,《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遵循的六个重要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这“六个必须”的原则是一个整体,它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了未来15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方向和路径、动力和机制以及需要把握的重大关系。我们要按照这些原则的要求,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切实发挥参政党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作为参政党的民革基层组织,首先要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思想基础。其次是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能力。要按照何鲁丽主席提出的“维护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参政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首要政治责任”的指示精神,结合自去年以来中共中央颁发的两个重要文件要求,切实搞好民革的自身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更好地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第三是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贡献。我们要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在政治协商上做诤友,在民主监督上进诤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和反映社情民意,为中共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多献良策,并进一步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在争取人心、凝聚力量方面,发挥民革特有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