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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用人的不正之风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组织保证
 
王琼瑛       日期:2002-03-26

(本文为台盟中央常委王琼瑛在六届五中全会上的发言摘录)


    古往今来,“国以人兴,政以才治”。用人选人上的不正之风,必然衍生 贪污、腐败、犯罪等丑恶现象。其风一日不除,污浊之气就会蔓延滋长,若任其继续发展,就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要从根本上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选作风好的人。出于公心选干部,为老百姓选干部,为改 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选干部。
  
    二、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干 部考核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决策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责任制,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在用人问题上都不允许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专行,逐步形成程序严谨、制度配套、运 转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 加强管理、扩大民主,增加透明度,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 择权和监督权。优劣是非功过群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公开选拔制度、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竞争上岗、重要干部党委会表决等措施,不但党委和政府要实行,民主党派也应参照 。

    四、 加强监督机制。发挥党内和政府机关的各种监督机制、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 监督机制、群众监督机制、舆论监督机制的作用、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同时,要在用人机制上,由原来的注重事后检查的监督改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变被动督 查为主动防范。此外,要加强干部监督的信息工作,建立干部监督重要信息报告制度。

    五、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端正党风的自觉性,构筑起牢 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必须懂得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重点,要从代表人民 群众根本利益和维护改革开放、稳定大局的高度,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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