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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第三度以被告身分遭台检方特侦组约谈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日期:2008-09-03

  中新网9月3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最高检”特侦组侦办机要费案,今(三)日上午九点半,再度以被告身分传唤陈水扁到案,说明机要费的支领状况。陈水扁在两名律师李胜琛及李贵参的陪同下抵达特侦组,但是面对媒体询问,陈水扁不愿回答任何问题。

  陈水扁是在上午八点四十分离开宝徕花园广场住处,直接驱车前往特侦组办公室应讯。

  报道说,特侦组于七月二十四日、八月十二日二度因“国务机要费”案传唤陈水扁到案说明。陈水扁在前两次应讯时,都援引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为例,强调“国务机要费”性质与特别费相同,是“特别的特别费”,并强调自己在“国务机要费”案中没有贪渎的主观犯意,也没有客观上贪渎的犯行。

 

  特侦组原本要秘密于八月三十日传唤陈水扁到案,但是讯息意外泄漏,加上当天“台湾社”在凯达格兰大道举办游行,特侦组为了避免意外冲突发生,遂取消原定日期,将传唤日期改在今天上午九点三十分。

  项目小组表示,陈水扁过去两次应讯时,曾向检察官表示,有些对他有利的机密事证还未对当时侦办的前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提出,因此他考虑将数据交给特侦组。不过特侦组至今尚未收到陈水扁或委任律师提出所谓的“机密事证”。

  此外,台北地方法院也已经发出传票,要请假十六次的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务必在十九日上午准时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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