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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重庆市委委员提案推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高

来源:台盟重庆市委日期:2019-06-19 【字号      

  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乡村教师反映强烈的生活补助标准低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而在这一受到乡村教师普遍欢迎的政策落实过程中,重庆市政协常委、台盟重庆市委副主委许沛撰写的《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乡村教师关爱激励政策的建议》的委员提案则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2017年下半年,许沛在调研中了解到,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重庆市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上给予了提档扩面,对稳定乡村小学教师队伍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现行平均281/月的补助标准与相关省市相比确实还较低,加之职称评定难、培训机会少等原因,不少乡村学校为此存在着招不进人安不下心留不住人等突出问题。为此,许沛在2018年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撰写上报的委员提案中,提出了适时提高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标准,日常工资晋升尽可能向最艰苦、最边远的乡村小学教师倾斜等对策建议。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其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关键在教师队伍。该提案上报后,由于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先后被市政协列为2018年市领导牵头督办和2019年跟踪督办的重点提案。牵头督办的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宋爱荣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了专题督办座谈会,并对提案后续办理工作多次给予关注和指示。提案主办单位市教委和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等单位认真落实办理工作,多次主动与许沛委员对接沟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重庆市教委和市财政局积极吸纳委员提案的建议,20194月,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教发〔20196号)。明确提出,纳入补助范围的贫困区县乡镇学校每人每月提高到不低于300元。其中,纳入补助范围的贫困区县和其他区县村小和教学点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00元和300元。贫困区县和其他区县特别艰苦、边远、高寒地区的村小、教学点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不低于700元和500元。同时,该《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范围对象、经费保障、管理机制等要求。(文/曾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