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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云南省委、省台联召开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来源:台盟云南省委日期:2014-11-24 【字号      

11月21日,台盟云南省委、省台联在昆明召开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

  11月21日,台盟云南省委、省台联在昆明召开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会,邀请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溥德书教授为全省盟员、理事和部分台胞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主委杨晓红、副主委高素芳、秘书长何原文参加了学习。会议由副主委陈俊骢主持。

  在学习讨论中,杨晓红指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决定》进一步拓宽了民主党派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的空间,也对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各项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台盟云南省委、省台联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同履行参政党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同加强自身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建言献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动广大台胞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加强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贡献力量。

  与会全体学员完全拥护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完全拥护习近平同志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文/李凌鹏·图/杨正富)